关于印发《泰安市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保密工作制度》的通知

2023/2/15

各权属子公司,机关各部室:


为加强对文旅集团系统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,促进各项保密规定的贯彻落实,现将《泰安市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保密工作制度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执行。


附件:《泰安市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保密工作制度》




 



泰安市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

保密工作制度


为切实加强各权属子公司及集团机关的保密工作,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及相关规定,结合集团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保密工作的领导

(一)集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集团系统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,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知识教育,根据上级保密部门的要求,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检查。各权属子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对本公司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。

(二)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规定,牢固树立保密观念,严格遵守保密制度。自觉做到不该看的不看,不该说的不说,不该知道的事项不打听,绝不利用国家机密谋取个人私利,不得将国家秘密和内部情况向家属、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。

二、保密工作的管理

(一)公务活动中的保密管理

1.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,必须有保密措施。会前应对参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。

2.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,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和录音,未经审核批准,不得报道。

3.会议期间所发的秘密文件、资料须统一编号,登记分发,妥善保管,需收回的文件、资料,按规定及时收回。

4.参加涉密会议的人员,不准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。

5.不得将密件带离办公室,如工作需要,应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,且不能将密件带到公共场所。

6.印章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使用办法和保密规定,不得扩散使用印章的保密性公文内容。

(二)公文传递过程中的保密管理

1.秘密文件的传阅,应严格登记手续,随时掌握密件去向,防止密件丢失。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。阅读秘密文件、资料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,因工作需要非记不可的,要妥善保管,但不能全文摘录。

2.发送秘密以上文件、资料,必须统一交专人办理或派专人送达。任何人不得在传真机、网络等公众平台上传送密件。

3.绝密文件,传阅完毕立即清退。

4.办文时,凡文件内容涉密的,承办人应标明密级、保密期限。

(三)重点保密部位的管理

1.办公室、财审部、组织人事部等重点保密岗位,应根据工作需要,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规则;其办公场所,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。

2.各部室应将密件单独放入保险柜,将密件妥善存放;严禁个人留存、抄录和外传。

3.节假日前要对凡有密件存放的地点进行检查,如有不安全隐患,要及时排除。

(四)计算机信息的上网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各部室的涉密计算机实行物理隔离,严禁在无保密设施的计算机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。不得在电子函件(电子邮件)、聊天室等传递、传播、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。

(五)领导专用车辆不得随意搭乘其他人员,领导临时离车,车上有涉密载体时,驾驶员不得离车,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;不得泄露领导需要保密的活动日期、路线等内容。

(六)密件的复印管理

1.不得擅自复印密件,如工作需要复印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,报主要负责人审批;复印绝密文件和制文机关规定不准复印的密件,须经制文机关批准。

2.密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。

(七)密件的销毁。销毁密件时,应登记造册,并经分管领导审批,销毁时需由两人监销,不得将密件出售。

三、发生失泄密事件,应及时追查并及时报告保密部门,尽可能挽回损失。对造成危害的,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规定处理。

附:泰安市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


泰安市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

保密工作领导小组


组  长:时贞强  党委书记、董事长

副组长:刘传红  党委副书记

成  员: 李国华  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、监察专员

王厚哲  副总经理

井立伟  党委委员

孙  宁  党委委员

张  剑  党委委员

何  峰  颐养健康集团负责人

孙丰章  综合办公室主任

扈晓庆  组织人事部

李玮晶  财务资产部

刘景阳  投资运营部

付常乐  法务风控部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办公室,孙丰章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,履行信息汇总、组织协调职责,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。

领导小组负责对集团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,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部署,对各部室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。

单位名称:泰安文化旅游集团 技术支持:泰安诺盾  电话:0538-6267177 地址: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金山西路69号(邮编:271000)
鲁ICP备2022010660号-1